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6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法制办工作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止2009年12月31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件(见附件: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体育总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附件:
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
规章(3件)
序号
名 称
发布机关
文 号
发布时间
废止原因
1
教练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
(88)体干字103号
1988年2月29日
形势变化,实际已失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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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
-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6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2012年)
-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