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出口小家电产品实施法定检验的通知(1999年)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地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作为重要的机电产品之一的小家电产品,出口量越来越大,并已进入了欧美等世界各地的市场。由于小家电产品直接涉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出口小家电产品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已影响了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
为了促进外贸发展,提高出口小家电产品的质量水平,并进一步扩大出口,充分发挥检验把关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将出口小家电列入法定检验,现将有关检验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对出口小家电产品(具体商品HS编码名称见附件),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口法定检验。
二、
对于出口小家电产品,检验时其安全性能项目不能低于GB4706.1及GB4706的系列产品标准规定。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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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1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2003年)
- 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年)
-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2020年)
- 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2012年)
-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2012年)
-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2001年)
-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