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我会对成立以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以下规章作出修改:
一、 对下列规章中与《保险法》相抵触的规定作出修改
(一)
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04〕10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修改为“撤销负有直接责任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
将《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3号)第十二条第二项修改为“受到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的”。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年)
-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1994年)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
- 中国地震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做好支援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2014年)
- 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