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9年)
为了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 《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为http://eid.csrc.gov.cn/fund,该网站集中展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募集信息、运作信息和临时信息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应予公开的信息。
二、 《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指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机构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授权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维护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相关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基于该网站的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的报送管理、监测监控及信息展示等工作,同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为基金信息披露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模板的完善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应组织全行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统一报送历史基金信息披露文件。
三、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变更主要包括: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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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调整宝山区和崇明县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
- 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商检局检验出口的商品被退回应否将商检局列为经济合同质量纠纷案件当事人问题的批复(199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2016年)
-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2013年)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2002年)
-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