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2019年)
为了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 《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址为http://eid.csrc.gov.cn/fund,该网站集中展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募集信息、运作信息和临时信息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应予公开的信息。
二、 《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指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机构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授权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维护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相关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基于该网站的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的报送管理、监测监控及信息展示等工作,同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为基金信息披露可拓展商业报告语言模板的完善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应组织全行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统一报送历史基金信息披露文件。
三、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变更主要包括: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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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
- 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8年)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年)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