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的通知(2004年)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
和工作人员禁令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直属单位,机关各司局:
现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执行,确保落实。执行情况请及时报部。
附件:1.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
2.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
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着依法、公开、公正、廉洁、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行如下为民措施。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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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1992年)
- 国务院关于《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2016年)
-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199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2006年)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 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