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年)
为提高电力系统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加强电力建设规划工作,优化电源和电网布局
(一)
电力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统筹考虑水源、煤炭、运输、土地、环境以及电力需求等各种因素,处理好电源与电网、输电与配电、城市与农村、电力内发与外供、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的关系,合理布局电源,科学规划电网。
(二)
电力规划要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的影响,在低温雨雪冰冻、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建设电力工程,要充分论证、慎重决策。要根据电力资源和需求的分布情况,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布局,合理确定输电范围,实施电网分层分区运行和无功就近平衡。要科学规划发电装机规模,适度配置备用容量,坚持电网、电源协调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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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五花顶等6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2018年)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0年)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14年)
- 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对科教用品进口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2020年)
-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2002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