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年)
为提高电力系统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加强电力建设规划工作,优化电源和电网布局
(一)
电力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统筹考虑水源、煤炭、运输、土地、环境以及电力需求等各种因素,处理好电源与电网、输电与配电、城市与农村、电力内发与外供、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的关系,合理布局电源,科学规划电网。
(二)
电力规划要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的影响,在低温雨雪冰冻、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建设电力工程,要充分论证、慎重决策。要根据电力资源和需求的分布情况,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布局,合理确定输电范围,实施电网分层分区运行和无功就近平衡。要科学规划发电装机规模,适度配置备用容量,坚持电网、电源协调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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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的决定(2007年)
- 跨区跨省电力优化调度暂行规则(2003年)
-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机构职能调整和更名的复函(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YYYY年MM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7年)
-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2008年)
- 关于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划转分流安置的意见(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