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2001年)
(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家计委经商教育部,组织各地开展了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的专项检查,并于11月8—9日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省(区、市)的汇报。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共检查农村中小学近2万所,查出违纪违规收费金额2.6亿元,已纠正处理6836万元,其中退还学生5800万元,收缴财政850万元,罚款186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主要来自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三个方面。
(一)
学校乱收费。
1.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检查发现,一些学校违反审批程序和权限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水电费、实验费、图书配置费、护校费、毕业生考务费、新生报名费、保安费、建校费、维修费、考卷费、建档费、资料费等。检查中,仅湖北省价格主管部门就查出学校自立项目收费达59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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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09年)
-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2011年)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 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1999年)
- 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2018年)
- 关于实施《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加强药包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