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年初将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安康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蔓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加强口岸城市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和空港口岸分流措施,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强化旅途、餐饮、公园景区、商场超市等重点环节和场所疫情防控。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强化医疗救治服务。引导群众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二、
加大兜底性保障力度,真心真情关爱困难群众。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兜牢民生底线。组织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工作。及时落实“煤改气”、“煤改电”补贴,加大对困难群体取暖补助力度,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强对低保、特困、重病重残、流浪乞讨、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帮扶,及时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和冬春生活救助,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理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
强化市场保供稳价,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统筹安排好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切实增加煤炭特别是电煤供应,有效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稳定增加成品油生产供应,保证北方地区取暖用气。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切实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丰富节日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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