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5年)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决定对《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0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五条第(二)项删除。
二、
将第五条第(三)项修改为“其在拟设独资船务公司的中国对外开放口岸城市具有稳定的货源或者客源”。
三、
将第六条第(六)项修改为“申请者的提单、客票样本”。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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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0年)
-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2020年)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年5月)
-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001年)
- 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