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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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
- 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24号(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残疾预防日”的批复(2017年)
- 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2018年)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 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吉林省长春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