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2019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全文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现就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出如下意见。
一、 重要意义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但也要看到,我国人多地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很大,很多丘陵山区地块零散,不是短时间内能全面实行规模化经营,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既要把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必由之路的前进方向,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也要认清小农户家庭经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形态的国情农情,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一)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举措。小农户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单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扶持小农户,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的同时,促进小农户之间、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开展合作与联合,有利于激发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活力,是夯实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根基。
(二)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作用。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小农户的现代化。扶持小农户,引入现代生产要素改造小农户,提升农业经营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有利于小农户适应和容纳不同生产力水平,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不掉队。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议定书和建议书处理意见的复函(2003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2007年)
-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南京海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调整为南京禄口机场海关的批复(2004年)
- 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
-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