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价值管理水平,促进中央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加快实现做强做优、科学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 价值管理概念、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
价值管理概念。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超过资本成本的盈利能力,即税后净营业利润大于资本成本的净值。经济增加值是全面考核企业经营者有效使用资本和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重要工具,也是企业价值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本指导意见所称价值管理是基于经济增加值的价值管理,是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经济增加值管理理念、管理决策和流程再造为重点,通过价值诊断、管理提升、考核激励、监测控制等管理流程的制度化、工具化,对影响企业价值的相关因素进行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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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2006年)
- 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 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