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2023年)
一、 为加强地图管理,规范公开地图内容表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服务社会公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 公开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产品的内容表示,应当遵守本规范。海图的内容表示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按照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中国国界线画法标准样图绘制;中国历史疆界,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
四、 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公布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绘制。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的变更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向社会的公告为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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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2010年)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1997年)
- 国务院关于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2016年)
- 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医保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2022年)
- 关于防治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小金库”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
- 统计上岗资格证书颁发实施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