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0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 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一)
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
及时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功能,督促各地区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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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2006年)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2002年)
-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
-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8年4月10日)
-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泰州海关的批复(2000年)
- 会见香港澳门各界庆祝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访问团时的讲话习近平(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