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2002年)
关于印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2002〕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华医学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以下简称《名录》)。该《名录》业经2002年7月19日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医学会应当依据《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设置学科专业组时,可以根据本地区医疗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
卫生部
中医药局
二〇〇二年八月二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
内科
呼吸内科专业
消化内科专业
心血管内科专业
神经内科专业
肾病学专业
血液内科专业
外科
普通外科专业
神经外科专业
泌尿外科专业
心胸外科专业
骨科专业
妇产科
妇科专业
产科专业
计划生育专业
儿科
小儿外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口腔内科专业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口腔正畸专业
口腔修复专业
皮肤科
皮肤病专业
性传播疾病专业
医疗美容科
精神科
传染科
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病理科
医学影像科
药学
护理
中医科
中医内科专业
中医外科专业
中医妇产科专业
中医儿科专业
中医骨伤科专业
中医肛肠科专业
中医眼科专业
中医耳鼻喉科专业
中医皮肤科专业
中医针灸科专业
中医推拿(按摩)科专业
民族医学科
蒙医科专业
藏医科专业
维吾尔医科专业
傣医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科
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妇产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眼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耳鼻喉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传染科专业
中药学
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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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202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南昌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2004年)
-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2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7年)
- 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