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2023年)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给人民群众带来强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念,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行动。为了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2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2020年)
-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
-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