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2023年)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给人民群众带来强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认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念,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成为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行动。为了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 2000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2004年)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
- 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2003年)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2012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2年)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