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2002年)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第一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第二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之前,继续履行职责。
-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2009年)
-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2年)
-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年)
- 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乌兰察布盟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的批复(2003年)
-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
-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