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2002年)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第一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第二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之前,继续履行职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2009年)
- 国务院关于完善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政策措施的批复(2005年)
-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5年)
-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201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
- 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2018年)
-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2003年)
-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