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的决定(2022年)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10年9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的《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以下称《北京公约》),同时声明: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北京公约》第二十条第一款的约束。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北京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 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2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第三条有关奖金的规定的通知(1984年)
- 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2025年)
-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
-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