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同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对附件A、B或者C的任何修正案,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修正案交存了批准、接受、核准或者加入书之后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保山地区设立地级保山市的批复(2000年)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哈尔滨新区的批复(2015年)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2014年) 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年) 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2014—2020年)实施方案(2014年)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5年)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 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