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同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对附件A、B或者C的任何修正案,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修正案交存了批准、接受、核准或者加入书之后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2008年)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2024年) 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年)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2005年)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22年) 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8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2009年)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 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