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同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对附件A、B或者C的任何修正案,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修正案交存了批准、接受、核准或者加入书之后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2001年)
- 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意见(2003年)
- 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
- 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2012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25年)
-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010年)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
-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 教育储蓄管理办法(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