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决定(2004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同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同时声明,根据《公约》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对附件A、B或者C的任何修正案,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修正案交存了批准、接受、核准或者加入书之后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3年) 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2000年)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2010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6年)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2021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领事协定》的决定(2000年)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