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2012年)
为了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制定本规划。
一、 背景
(一)
“十一五”时期就业工作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就业工作积极应对挑战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面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效应对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改善,劳动者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妥善解决了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并在推进城乡统筹、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迈出新步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不断完善。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颁布实施,促进就业的法律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专栏1 “十一五”时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指标/项目
2005年
“十一五”规划目标
2010年实现情况
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
4.2
5
4.1
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万人)
全国城乡就业人员(亿人)
7.46
/
7.61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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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2018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4年)
-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