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身保险,按险种类别划分,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按设计类型划分,包括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按保险期间划分,包括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和一年期及以下的人身保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产品信息披露,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通过线上或线下等形式,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公开保险产品信息的行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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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2001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8号(2012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12月31日)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兴化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24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8号(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2010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5年)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
-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