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三条中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第四条中的“《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修改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
二、
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删去第三款。
三、
将第九条、第十一条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2012年)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2018年)
- 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
-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18年)
-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管理规定(2010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