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五条中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修改为“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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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农业保险条例(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3年)
-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2009年)
-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俊华等3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01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2019年)
- 生态环境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