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根据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用等情形的15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规章名称
文号
施行日期
1
劳动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劳安字〔1990〕2号
1990.1.18
2
人事部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0〕19号
1990.9.8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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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方案(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
- 关于修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决定(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
-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2003年)
-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