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根据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用等情形的15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规章名称
文号
施行日期
1
劳动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劳安字〔1990〕2号
1990.1.18
2
人事部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0〕19号
1990.9.8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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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对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24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2011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2022年)
- 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1年)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2014年)
- 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20)(2020年)
-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2009年)
-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2010年)
-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