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2015年)
一、 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 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
(一)
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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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2018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199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2018年)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2022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 关于依法加强对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管理的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