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2015年) 十一、 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督管理 (一)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2015年) (一) 十一、 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督管理 (一) 对违反本办法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十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