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2015年) 七、 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管理 (一)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2015年) (一) 七、 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管理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组织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下设学科组。学科组负责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对进入本地区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初评排序,并提出初选意见,提交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议后进行公告。 七、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