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2013年)
前言
当前,环境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公众健康的一个重要因素,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解决环境与健康问题,需要国家和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努力。依靠公众的力量来保护环境、维护健康,是最具普惠性、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措施。为传播环境与健康相关理念和知识,倡导相关行为和生活方式,我们委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借鉴国内外“科学素养”、“健康素养”相关工作经验,编制了《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及其释义。
环境与健康素养指人获取并理解环境与健康基本知识,同时运用这些知识对常见的环境与健康问题做出正确判断,树立科学观念并具备釆取行动保护环境、维护自身健康的能力。掌握正确的理念是提升环境与健康素养的基础,把握安全、风险、暴露等基本概念是理解、判断环境与健康问题的前提,养成相关行为和生活方式、具备相关技能是环境与健康素养的重要体现。《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及其释义,以普通公众为对象,针对环境污染相关健康问题、围绕生活实际筛选内容,力争做到集科学性、知识性、实用性与通俗性于一体,让公众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及其释义的编制,得到了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凝聚了众多专家的智慧,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第一部分:
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
一、 基本理念
1.
良好的环境是生存的基础、健康的保障。
2.
健康的维持、疾病的发生与多种环境因素相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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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2011年)
-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2017年)
-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2014年)
- 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将羟亚胺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公告(200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00年)
-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 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