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全面从严治军方针,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建设,维护和巩固铁的纪律,确保军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2015年)
-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 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2011年)
- 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年)
- 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
-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
- 保监会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