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4年第13号(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 告
2014年第13号
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改革实施一年来,总体情况运行平稳,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核销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的公告》(1999年1月3日发布)和《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点和推广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的通知》(署通〔1998〕622号),上述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人民银行
外 汇 局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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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
-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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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4年第13号(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