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9年4月1日)
2009年4月1日
任命鲁昕(女)、郝平为教育部副部长;免去章新胜、赵沁平的教育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赵维绥的文化部副部长职务。
任命袁曙宏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任命周文彰为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
任命刘新华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免去范福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免去吴天林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意见(2022年)
- 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通知(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5年)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8年)
- 江泽民主席和朱镕基总理致电卡斯特罗主席祝贺中古建交40周年(2000年)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年)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
-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