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4号(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4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于2004年12月20日就职。
总理 温家宝
二〇〇四年九月一日
-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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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301国道改扩建工程占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的通知(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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