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3号(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83 号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1年4月1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等7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部 长 陈 竺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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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年)
- 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2009年)
- 关于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年)
- 国务院关于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范围的批复(2020年)
- 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发证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与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云南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