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2017年)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本公告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公 安 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附表: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序号
中文名
英文名
CAS号
备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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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22年6月)
- 进出口工业品风险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2017年)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六条证券公司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6号(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