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19年)
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基本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化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坚持德育为先,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坚持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坚持知行合一,让学生成为生活和学习的主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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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2014年)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
- 民政部关于废止《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暂行规定》的决定(201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决定(2022年)
-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
- 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