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
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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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YYYY年MM月)
- 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2025年)
-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2013年)
- 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