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2008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2015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8号(2015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2014年)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
-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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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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