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142.35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颁发 (c)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c) 142.35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颁发 (c) 局方在作出不予颁发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的决定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具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4) 目录 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