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 (一)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四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