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2021年) 第二章 信息科技外包治理 第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202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信息科技外包治理 第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董(理)事会或其授权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应负责推动建立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体系、审批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审议重大外包决策,高级管理层应负责制定信息科技外包战略,明确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和信息科技外包执行团队,明确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职责,审议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流程及制度,监控信息科技外包及其风险管理成效。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