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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202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信息科技管理部门或信息科技外包活动执行部门内部建立信息科技外包执行团队,并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落实信息科技外包战略;

执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与流程;

执行服务提供商准入、尽职调查、服务评价和退出管理工作,建立并维护服务提供商关系管理策略;

持续监测外包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及时处理服务提供商出现的相关违规和用户投诉;

对外包过程中的关键管理活动进行监控及分析,定期与信息科技外包风险主管部门沟通外包活动及有关风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