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202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