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编 行车组织 第十一章 编组列车 第二百零五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百零五条 第二编 行车组织 第十一章 编组列车 第二百零五条 列车中车辆的连挂,由调车作业人员负责。连结软管,有列检作业的始发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由调车作业人员负责。 第二百零四条 目录 第二百零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