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3. 车钩中心水平线距钢轨顶面高度为815 mm~890 mm。 第一百五十一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一百五十一条 3. 车钩中心水平线距钢轨顶面高度为815 mm~890 mm。 第一百五十一条 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须符合国家和铁道行业有关标准。重型轨道车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按列车运行时,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应作用良好,运行状态下应满足机车车辆限界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条 目录 第一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