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3. 车钩中心水平线距钢轨顶面高度为815 mm~890 mm。 第一百四十七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一百四十七条 3. 车钩中心水平线距钢轨顶面高度为815 mm~890 mm。 第一百四十七条 动车组应有识别的标记:路徽、配属局段简称、车型、车号、定员、最高运行速度、制造厂名及日期。电气化区段运行的动车组应有“电化区段严禁攀登”的标识。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