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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在需要进行防暑工作的调度室、行车人员值班室、较大车站的旅客候车室及高温车间等重要生产房屋,应设有降温设备。露天作业场所根据需要设置凉棚。

在炎热季节应有足够的防暑用品和药物,并应有供职工饮用的清凉饮料。

在暑季前,应对防暑降温设备进行检查、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