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四编 对铁路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三百八十八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百八十八条 第四编 对铁路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三百八十八条 驾驶机车、动车组、动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人员,必须持有铁道部颁发的驾驶证。变更驾驶机型前,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 实习和学习驾驶机车、动车组、动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和操纵信号或重要机械、设备及办理行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在正式值乘、值班人员的亲自指导和负责下,方准操作。 第三百八十七条 目录 第三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