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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百三十六条

第三百三十六条 新设尚未开始使用及应撤除尚未撤掉的信号机,均应装设信号机无效标,并应熄灭灯光;如为臂板信号机,并须将臂板置于水平位置。

信号机无效标为白色的十字交叉板,装在色灯信号机柱上或臂板信号机的臂板上(如第24图)。

第24图

在新建铁路线上,新设尚未开始使用的信号机(进站信号机暂用作防护车站时除外),可撤下臂板或将色灯机构向线路外侧扭转90°,并熄灭灯光,作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