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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百二十五条

第三百二十五条 影响设备使用的检修均纳入天窗进行。

在车站(包括线路所、辅助所)内线路、道岔上进行作业或检修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影响其使用时,事先须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并经车站值班员签认或由扳道员、信号员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后签认,方可开始。

正在检修中的设备需要使用时,须经检修人员同意。检修完毕,应会同使用人员检查试验,并将其结果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

对处于闭塞状态的闭塞设备和办理进路后处于锁闭状态的信号、联锁设备,严禁进行检修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