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百二十四条
第三百二十四条 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应按下列规定防护:
轻型车辆运行中,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瞭望。
在线路上人力推行小车时,应派防护人员在小车前后方向,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瞭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在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停车手信号,待列车过后再行显示。
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承认的时间内撤出线路,或小车不能立即撤出线路时,在车辆或小车前后方向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规定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放置响墩,以停车手信号防护。在设置防护的同时,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紧急停车。
小车跟随列车后面推行时,应与列车尾部保持大于500 m的距离。
设备检修及故障处理